各位师生读者:
根据图书馆借阅规则,读者所借图书归还日期如在寒暑假,系统自动将还书日期延至开学后的一月内,超过一个月按逾期处理。借出的图书在2017年1月11日-2017年2月17日内到期的,在2017年3月31日前(含3月31日)归还,均不属逾期。请各位读者注意!
请各位读者登录“我的图书馆”查看自己所借图书的归还日期,请读者们按时在应还日期内还书,以免产生逾期,影响正常的借阅秩序,对图书流通造成不必要的影响!
敬请读者配合,多谢合作!
特此通知。
图书馆
2017年2月22日